在瘋狂的週四來臨的前一夜,我因為先答應好了Briana姐姐要陪她一起赴一場在downtown的Salsa騷莎舞約,硬著頭皮趕完了隔天的報告、Reading,8:30在宿舍一樓Lobby show up,出發!
同行的人有三個宿舍人:經濟所PhD的Martin(DE)、Briana(TW)和在下我,在慷慨的司機與Sri Lanka(斯里蘭卡)人Passant加入後一台車剛剛好塞滿滿,我們一路輕鬆快樂的聊天到了Delicious(好吃的club :P)參加每週三晚上都有的Salsa(或者應該說是拉丁舞)之夜。
喔....流動的音樂、舞動得漂亮無比的人群,每個女孩子都如此的有魅力、每個男生又都如此風度翩翩舉手投足間都有電力在流轉,整場的氣氛讓人陶醉不已(還不用喝酒都已經覺得醉了!)我雖然是個Salsa新手,才剛剛學了兩次舞,還是對於進入舞池卡一個空間跳起來躍躍欲試。
是的,一回生二回熟。就算我仍然容易腳步凌亂,加上常被舞伴團團轉搞得我三不五時重心不穩,但是我仍舊跳得很開心,而且我實在喜歡拉丁音樂!讓人放鬆、讓人不知不覺會想要放電、想要不知不覺的把在內心的魅力釋放出來逼出來。而且套用Martin的話,身為女生跳Salsa豈不是太簡單了?我們根本不需要做什麼--Let man do the job(lead the dance)!
除了跳舞,我也很喜歡這晚與Briana、Martin、Passant的談話。他們讓我發現世界真的很大,還有很多事情很美好、很值得去嘗試。
Just Go for It!
ps之無聊小記:
為什麼大家跳舞都需要換上高跟舞鞋?我昨天晚上知道了。
我穿著剛剛買沒多久的平底短靴去,卻在跳舞的大半時間中不自覺的就掂腳......多累啊XD
可是不掂腳跳得不順啊......唉呦....
3 comments:
let man do the job...
好有歧义的一句话...
哈哈,有趣有趣。
怎麼說?什麼地方那麼有趣?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