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8/20

[連署]讓我兼顧工作、育兒,政府責無旁貸!

讓我兼顧工作、育兒,政府責無旁貸!

今年父親節前夕,我台大的恩師之一毓秀再度以「托育催生聯盟」為名,結合了「台灣勞工陣線」、「中小企業協會」、「教保服務行動聯盟」、「婦女新知」、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」、「全國教師會」共同發起了:














要求政府一定要協助我們大家能夠兼顧工作與育兒,連署網址









這個活動不單只是連署,還有後續一系列的活動,以下是簡要活動期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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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0年8月:於八八節展開連署
  • 2010年10月:發函請五都候選人參與連署,並說明將以哪些具體作為達成聯盟所提三項制度要求。
  • 2010年11月:公佈五都候選人的回應,並邀請專家學者予以評論
  • 2011年上半年:針對直轄市與縣市提出具體建議
  • 2011年年底:提出中央政府應有之作為,發函請總統候選人承諾實踐之,並邀請專家學者評論其回應
  • 2012年下半年:公布五都實施成效(是否平價、優質,支持國民兼顧工作與育兒,促進良性生育)
  • 2014年下半年:公布全國實施成效(是否平價、優質,支持國民兼顧工作與育兒,促進良性生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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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母制度,因為有各位的參與而成功;現在,推動從0到12歲幼托支持系統,更需要各位的支持與連署!還望各位為了自己與朋友們的的家庭、小孩奮鬥、努力,一起推動公共托育。

「托育政策」與千千萬萬的小市民都有關──
請告訴五都市長:「讓我兼顧工作、育兒,政府責無旁貸!」










台灣勞工陣線(孫友聯):托育照顧人員也要社會安全的保障!


中小企業協會(林秉彬):企業主和勞工一樣,工作、家庭兩頭燒!


教保服務行動聯盟(楊秀彥):托育體制不健全,基層人員最了解!


婦女新知(簡至潔):家庭結構在改變,政府應支持托育!

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(謝國清):托育費用100多萬,怎敢生?


全國教師會(吳忠泰):國小老師減少,地方政府賺很大!





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(劉毓秀):










政府應該用「公民共辦」或「自辦」的方式,提供托育服務。如此才能兼顧家長「合理負擔」,以及托育人員「合理薪資」。請五都市長依據此標準推動托育政策,否則不管政府發多少錢給家長,托育服務收費高漲、托育人員薪資不合理、托育服務品質堪慮的現象,都無法被改變!


提供平價、優質托育
支持國民兼顧工作與育兒,
政府責無旁貸!










  美國人口資料局甫發布之「2010年中世界人口資訊報告」顯示,台灣生育率持續蟬聯世界最低(總生育率1.0,即平均每位女性一輩子僅生一個子女,第二低的南韓為1.2,日本為1.4)。將我國去年嬰兒出生數跟十年前比較,消失的嬰兒達三成七!若不及時搶救,將危及社會的存續。
  北歐各國扭轉低生育率的成功經驗(總生育率從1.4回升至1.9至2.0之間),為我們展現解決難題的一道曙光──生育率的高低,取決於國家能否「協助國民兼顧工作和育兒」。而各種措施中,唯一具有顯著效果的,就是妥善的托育制度。




  在低薪與低就業的時代,讓男女共同承擔家計,以「壯有所用」支撐「幼有所長」,是現代社會生生不息的必要條件。成年國民工作納稅,國家提供平價、可靠的托育服務支持他們就業,則是維持一家溫飽、社會經濟繁榮、國庫充盈的基礎。




  但是,我國托育服務高度營利化(學齡前機構托育營利比例高達七成,美國僅三成),長期處於「品質良莠不齊,價格居高不下」的狀況,父母們的不放心,和沉重的經濟負擔,不是任何便宜行事的發錢政策所能紓解的。




  我們主張,政府應負起責任提供托育服務,支持國民兼顧工作與育兒。為此,我們提出三項制度要求:


一、政府應針對勞工家庭提供托育服務,並予以充分管理,確保「平價」與「優質」。
二、政府應提供公共空間與資源,以自辦與公、民共辦的模式擴增保母托育、幼兒園與國小課後照顧等公共托育服務,以滿足勞工家庭的需要。其中,學齡前公共托育機構服務量比例應調整至七成以上。
三、針對各項公辦與公、民共辦(即受政府委辦或補助)之托育服務,設立自治委員會定期進行服務措施規格之審議,包括服務內容、管理規範、人員薪資標準、年度收費金額等事項。












「平價優質托育催生行動」後續步驟說明請見以下說明,我們誠懇邀請各界踴躍參與,以累積催生平價優質公共托育的動能!
「平價優質托育」政策之要點

目標:支持國民兼顧工作與育兒,促進「壯有所用」與「幼有所養」
平價:各地勞工家庭能夠合理負擔的收費
優質:政府充分管理,人員享有合理薪資及輔導訓練
對象:就業家庭為主(含雙薪家庭,以及單親、家長有一方服役/服刑/中重度障礙之單薪家庭)
配套措施:適度加重補助弱勢家庭,並針對失業家長提供職訓及覓職期間之托育服務

全國各地「公、民共辦」托育服務每月合理收費表
地區(依照收入與消費標準由高往低排列)
保母系統
保母收費/家長自付
(合格專業保母
收托三名幼兒)
社區幼兒園
國小課後照顧
低年級周一到周五至18:00(等待
家長至19:00
台北市中山區
14000/11000
8000
3500
新北市中和區
13000/10000
7500
3000
大台南市永康區
11000/8000
7000
2500
大高雄市鳳山區
11000/8000
7000
2500
大台中市大里區
11000/8000
7000
2500
(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提供)
附註:
1. 本表為衡量「家長合理負擔」與「人員合理薪資」後所做的估計。
2. 保母托育的部分,由政府委辦的各地保母系統安排合格專業保母收托三至四名幼兒,不僅可以降低家長負擔,還可以讓保母托育專業化、提升服務品質、穩定薪資,並讓幼兒得到社會關係學習。此項措施可望引導國人多生小孩且多利用保母托育服務。表中保母收費 = 家長自付 + 政府補助(現行辦法由中央政府針對0~2足歲幼兒家庭年收入低於150萬者,給予每月3,000元補助)。
3. 表中社區幼兒園(以高雄縣鳳山市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為例)與國小課後照顧(以台中縣大里市益民國小為例)採公、民共辦模式,其費用為「家長自付成本費用」之估計金額,場所與設施由政府提供。社區幼兒園收費為「註冊費」加「月費」後的平均每月費用。
4. 如果社會各界認為各項托育費用家長負擔仍然過重,或人員薪資過低,應建議政府增加補助,但所有補助應限定用於公共托育服務,以切實管控收費與品質。
5. 本聯盟呼籲,各直轄市與縣市應設立自治委員會,針對各鄉鎮市/區各項公、民共辦(即接受政府委辦及補助之)托育服務訂定年度收費金額。本聯盟也將定期公布合理收費額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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