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歲那年,遇上了一個原本以為會共度過下半輩子的人。
剛開始聊得投緣時,就發現他跟我一樣喜歡Celine Dion的歌,而他對她的崇拜尤有甚之,在他心目中,Celine Dion是有史以來真的會唱歌的三位女歌手冠軍。他曾在我們還處於曖昧期時就主動說了:以後我要帶妳去Las Vegas看Celine Dion現場的秀,為了聽她表演,我們買貴一點的票沒關係,一定會很值得的!
當時傻傻的我覺得這個約定好酷,覺得這個對未來的想像好美好。
在一起後,我們在各種時機一起聽過幾首她的歌,也常常被感動得起一堆雞皮疙瘩。我也聽他言之鑿鑿地說過,未來有一天我們會飛去Las Vegas看Celine Dion喔!「我是說真的!」他很有自信。
後來,他走了。
我花了約莫一年才把自己從黑洞裡撿回來,幾乎再也不聽Celine Dion,尤其那幾首太採傷痛處的經典。
這輩子,我再也不會想去Las Vegas;
我也絕對不會去看Celine Dion的演唱會。
不會。
#WmusicSto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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